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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83)(1982年3月3日)
登錄號:20230010279的圖片(20230010279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CC BY-N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圖檔加入下載清單圖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82
尺寸:長:15.8 x 寬:25.3 x 高:0.045cm
重量:0.009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82年3月3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83),包含信封、信箋及剪報,部分內容如下:
慶:這幾天,材料源源而來,也許坐在地板上,姿勢不易控制,有點腰酸背痛的味道。前些時候,三日打魚,兩天曬網,輕鬆慣了,一時還不能完全適應過來,大概要再做幾天才能上軌道。三月份起看《中央日報》,特別注意出版廣告。好書似乎不多,有些出版商似乎不作興刊登廣告。最好還是找大書店要書目,託在台北上班而喜歡逛書店的朋友索取,如應舉、隆業、德彰,也許方便些。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30010279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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