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藏品資訊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85年9月2日)
登錄號:20230010357的圖片(20230010357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登錄號:20230010357的圖片(20230010357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85
尺寸:長:14.9 x 寬:24.8 x 高:0.041cm
重量:0.01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85年9月2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大前天下午就寫了請發戶口謄本一式兩份的報告呈出去。今天致函阿文,希望她多陪媽媽。老人的病很難預期,據說那是全縣最好(大於新國民)的醫院,但願能稍獲優惠,否則一日一萬的開銷,負擔沈重。肝臟病的權威是廖運?(忘了,觀音人,可以問王拓),不知道是否也參加會診(他在長庚紀念醫院)?但願能拖過這一次危機,回家休養。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30010357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已瀏覽清單
藏品(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85年12月16日))的圖片
藏品(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85年10月27日))的圖片
藏品(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84年11月18日))的圖片
藏品(魏廷朝寄給的張慶惠書信(93)(1980年11月16日))的圖片
藏品(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80年6月4日))的圖片
藏品(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76)(1980年10月19日))的圖片
藏品(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伍弍)(1980年9月7日))的圖片
藏品(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陸玖)(1980年10月8日))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