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85年9月22日)
登錄號:20230010361的圖片(20230010361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CC BY-N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圖檔加入下載清單圖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85
尺寸:長:17.9 x 寬:24.9 x 高:0.041cm
重量:0.009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85年9月22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真與貞,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幸虧停柩時間長,還來得及更正,否則難免貽人笑柄。慎之哉,慎之哉。「勤勞的手被嚴酷的風霜磨皺 貞固的愛從孤苦的心靈點燃」。不必用標點。活像箴言。點燃原作昇華;一來連續四平聲不好唸,二來「昇華」帶學究氣,所以槓掉了。文言、白話各有長短,我比較喜歡用白話,願能藉此推廣。即使用文言,我也要力求淺近,避免掉弄僻典。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30010361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已瀏覽清單
藏品(生活與環境2卷6期)的圖片
藏品(矛鏃)的圖片
藏品(血型與人生)的圖片
藏品(永懷韋德懋先生(講於民國85年3月24日韋德懋先生追思禮拜))的圖片
藏品(斧鋤形器)的圖片
藏品()的圖片
藏品(八家將善惡分明方牌)的圖片
藏品(鄧南光135底片(1972))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