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其他
材質:紙質
年代:1985
尺寸:長:36.2 x 寬:25.9 x 高:0.068cm
重量:0.058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陳啓禮等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起訴書影本(含吳敦上訴理由狀)(七十四年度偵字第二五八三號)(1985年),部分內容如下:
被告:陳啓禮、吳敦、董桂森。右列被告因殺人等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左:犯罪事實:一、陳啓禮於四十五年間,參加結夥尋仇,聚眾鬥毆等犯罪為宗旨之竹林聯盟(下稱竹聯幫),其後成為該幫首謀之一(自稱老么),自五十六年開始掌握該幫大部分勢力。五十九年因犯殺人未遂罪,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於六十三年五月廿九日執行完畢。
館藏編號:20240050004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