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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嘉慶19年戶部給潘德升捐納監生執照
僅限公開瀏覽
編號
編 目 號
:
AH002270
主題
分類1
:
古文書
名稱
登錄名稱
:
戶部執照
中文 名稱
:
嘉慶19年戶部給潘德升捐納監生執照
其他名稱
:
全集題名:岸裡大社文書
-數量-
單 位
:
張
數 量
:
1
族群/地點
所屬族群
:
平埔族(巴則海族)
時代
製作/使用時代
:
嘉慶19年
尺寸/度量
長
:
1424
mm
寬
:
680
mm
其他測量值
:
軸頭30。141.7x60.5 cm。
外觀描述
型制/特徵描述
:
嘉慶19年戶部給潘德升捐納監生執照
原件與否
:
原件
-備註-
備 註
:
省立臺中圖書館移交
藏品描述
描述
:
本件是岸里文書的一部分,這一批絕大部分物件之原始典藏處為臺中州立教育博物館,而後移交由臺中圖書館典藏,再轉移到臺灣博物館收藏迄今。是瞭解十八、十九世紀清朝統治下的臺灣中部地區社群關係與平埔巴宰語族諸社群族的歷史發展重要的資料。
本件為清嘉慶19年(1814)由戶部頒予潘德升的捐納監生執照。
中國官制中除了科舉制度之外,亦會在財政困難之際透過「捐納」(又稱捐官、捐輸、捐例、開納等,各朝代用詞稍有不同),讓經濟許可的民眾捐納錢糧以換取爵位或官職。本件所提到的「監生」,即為國子監的學生之意,在明清兩代,國子監為國家最高學府,一般而言可進入國子監讀書的,多為官宦世家子弟或各地成績優異的秀才生員,時至清代,監生資格亦可以透過捐納的方式獲得。
岸里社原先在麻薯舊社而南下拓土,後因屢次支援清軍作戰有功,便趁機奏請朝廷取得大片領土,成為中台灣雄踞一方的強大勢力。加上林爽文事件平定後,福康安奏請仿效四川屯練兵制,於臺灣實施番屯制作為軍事輔助力量。岸裡社管理隘番相關養贍及隘番口糧,所以番屯與守隘亦盡為岸裡社潘家統籌管理收租及配給事宜。即使當時潘家勢力強盛,但能會透過捐納的方式,以取得監生執照。
從本件可了解清嘉慶年間,岸裡社的潘家會使用捐納的方式,讓潘家子弟取得監生執照,進而確保未來仕途的順暢。潘家藉由捐納功名的方式,成為「士紳家庭」,已有相當高程度接受漢化教育的情形。
參考文獻:
柯志明,2001。番頭家:清代臺灣族群政治與熟番地權。初版。臺北市: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柯志明,2008。番小租的形成與演變:岸裡新社地域社番口糧田的租佃安排。臺灣史研究。15(3)。臺北市: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洪麗完。1997。台灣中部平埔族:沙轆社與岸裡大社之研究。初版。臺北縣:稻鄉出版社。
洪麗完。2009。熟番社會網絡與集體意--臺灣中部平埔族群歷史變遷(1700-1900)。臺北市: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陳炎正,1986。台中縣岸裡社開發史。臺中:臺中縣立文化中心。
陳秋坤,1997。清代臺灣土著地權--官僚、漢佃與岸裡社人的土地變遷1700-1895。二版。
陳秋坤,2005。俗例、番租與國家--清代臺灣岸裡社人和新港社人的田園租業1740-1820。「明清司法運作中的權力與文化」學術研討會。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黃秀政。1999。臺灣史志論叢。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藏品典藏資訊
取得方式
:
移交
典藏單位
:
國立臺灣博物館
詳細資料
授權資訊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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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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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總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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