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下載清單
網站導覽
首頁
藏品查詢
分類瀏覽
年代
人名
類別
典藏單位
年代
人名
類別
典藏單位
年代瀏覽
人名瀏覽
類別瀏覽
典藏單位瀏覽
關於我們
圖像授權說明
典藏品開放統計
請輸入關鍵字
下載清單
:::
藏品資訊
嘉慶貳拾參年曉諭
僅限公開瀏覽
編號
編 目 號
:
AH002289-003
主題
分類1
:
古文書
名稱
登錄名稱
:
曉諭
中文 名稱
:
嘉慶貳拾參年曉諭
-數量-
單 位
:
張
數 量
:
1
時代
製作/使用時代
:
嘉慶貳拾參年玖月十六日
材質
主材質分類
:
紙
尺寸/度量
長
:
1130
mm
寬
:
1020
mm
其他測量值
:
外軸長1235mm.外軸寬1680mm.
外觀描述
顏色
:
米白色
形狀
:
捲軸
型制/特徵描述
:
署臺灣北路理番駐鎮鹿港海防總捕分府加五級紀錄十次張為遵札核議等事
紋飾/印記
:
用印二枚
-備註-
備 註
:
台中圖書館移轉
參考資料
:
柯志明,《番頭家:清代臺灣族群政治與熟番地權》(臺北:中研院社研所籌備處,2001年)。
藏品描述
描述
:
該件古文書為嘉慶23年的曉諭,內容談及番屯制運作問題。林爽文事件後,朝廷在台灣實行番屯制,借助熟番的戰力,協助其在台灣的治理。朝廷為減輕財政負擔,將界外的埔地撥給屯丁開墾,或是招募佃戶開墾收租,但這些土地禁止私下典賣。但根據該件古文書的內容指出,儘管朝廷禁止土地買賣,但不少社番因生活困苦,向漢人借貸卻慘遭重利剝削,不得不將土地以贌耕的方式,贌給漢人10年,甚至20年當作抵債,最終導致土地落入漢人手中,也影響到番社的生計。對此,官府曉諭,凡是向漢人借貸的社番,需於期限內將土地贖回,未來若急需用錢者,僅能向公租借用,或是向其他社番借錢,不得再向漢人借用。從該件曉諭可以得知,當時候番社土地流失的過程,以及官方對於此事的因應、態度,藉此保護番社的生計。
藏品典藏資訊
取得方式
:
移交
詳細資料
授權資訊
國家文化記憶庫
已瀏覽清單
:::
版權所有
文化部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宣示
著作權聲明
總機電話:(+886)-2-8512-6000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意見詢問:歡迎透過電話的方式與我們聯繫。 我們將以最快的速度為您服務。
藏品總筆數
1227747
文化部典藏網功能服務滿意度:
非常喜歡
喜歡
尚可
網站資料內容為典藏機關自行維運,藏品資料欄位,若尚未著錄者,不予呈現。
瀏覽人次
3988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