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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乾隆伍拾年曉諭
僅限公開瀏覽
編號
編 目 號
:
AH002291-001
主題
分類1
:
古文書
名稱
登錄名稱
:
曉諭
中文 名稱
:
乾隆伍拾年曉諭
-數量-
單 位
:
張
數 量
:
1
尺寸/度量
長
:
585
mm
寬
:
1290
mm
其他測量值
:
外軸長650mm.外軸寬1640mm.
-備註-
備 註
:
台中圖書館移轉
參考資料
:
1、陳秋坤,《清代台灣土著地權;官僚、漢佃與岸裡社人的土地變遷,1700-1895》(臺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年)。2、鄭螢憶,〈王朝體制與熟番身分:清代臺灣的番人分類與地方社會〉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17。
藏品描述
描述
:
本件為乾隆50年臺灣北路理番分府出示曉諭。內容談及由於祖遺翁仔社、崎仔腳、烏牛欄等處埔園,經社番開墾,土地逐漸貧瘠,加上人口增加,導致口糧不足支應,欲重新修築位於樸仔籬的舊水圳,為礙所費不貲,便商請監生潘士萬出資。與番佃約定,一張犁水租30石,即一甲6石,總共有達2,400石的收益。然而按照臺例,業戶如是出本築水圳,可以收租8石,如果只是出水,可以抽取4石,然而埤圳並非潘士萬所有,收取30石並不合理,漢佃黃華國等人因而抗納拒繳,潘士萬呈請官方裁示,乾隆五十年臺灣北路理番分府出示曉諭,保障潘士萬的水租權,維持原定水租額。
可以說針對潘士萬等岸裡社頭人以「隘糧不足」為由,企圖控制番社土地與和店修築水圳之利益,引來了乾隆47年漢業戶楊振文、乾隆49年漢佃黃華國等人圍繞在水租的糾紛。可以顯示岸裡社社番已經對於漢人水利設施操作有了基本了解;同時,岸裡社頭人也已經懂得利用文字陳述,使得清廷為維持其族群政策,保持熟番與漢人間的秩序,做出有利於熟番的判決。從本件中可見岸裡社潘士萬如何從漢人手中重新取得埔地分配及水權的過程。
藏品典藏資訊
取得方式
:
移交
詳細資料
授權資訊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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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所有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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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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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總筆數
122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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