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質:紙
年代:1980年4月19日
取得方式:捐贈
原收藏者:張俊傑
藏品描述:黃信介等八人叛亂案宣判。
施明德處無期徒刑 黃信介判刑十四年 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林弘宣、呂秀蓮、陳菊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十年。
黃信介等八人因涉嫌叛亂案,今天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法庭依法判決:黃信介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權十年;施明德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林弘宣、呂秀蓮、陳菊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各褫奪公權十年。本案判決書,軍事法庭依軍事審判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於奉呈長官核定後,已於今天下午分別送達被告簽收。
登錄號:KH2000.012.0196
典藏單位: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