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手稿
作者:姜穆
原件與否:原件
藏品層次:單件
尺寸大小(長*寬*高):25.9*18.9cm
數位化類別:影像(圖片)
地點類型:不詳
關鍵詞:姜穆│苗族│婚姻│習俗
是否數位化:是
體裁/表現形式/範圍:散文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文學館
摘要:本文述苗族婚禮的習俗。客苗的媒人是兩位男士,照禮俗到女方家提親,帶特定物品置放在特定處,待第二天再到女方家看其接受與否,若同意親事則媒人會殺雞煮熟,看雞舌頭彎不彎來斷兇吉。之後,吃「訂親酒」議定聘禮數目,女方請「憑證酒」確定婚事。迎娶時會進行婚禮三日,親族之間「走親」、「發親」在男方家完成婚禮,之後新娘九到十二天再回門。(文/方儷潔)
其他說明:使用「民生報」新聞稿專用稿紙、稿紙上有「未發表」字樣。
入藏登錄號:NMTL2009024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