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傳統藝術\戲劇
主題類別:布袋戲
材質:木、織品、天然鬍鬚
年代:民初
尺寸描述:32x32.2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件戲偶為男性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花臉根據臉譜和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面部呈方略長的國字臉、額型飽滿、唇角下垂、眉頭緊皺、眼呈圓睜暴目、面部繪以桃、白底色臉譜,並勾繪黑線線條。人中的髭、兩邊的鬢、及下顎處的鬚,都植天然毛髮,呈扎髯。頭髮隨偶頭雕刻而成,並於頂部留有一髻,原應有配戴盔帽等物。
蟒袍,其樣式基本源於明、清時期的蟒衣,蟒紋與龍紋相似,僅前者少一爪,故而得名蟒袍,平劇稱為「蟒」。該衣飾為蟒袍式樣,紅底寬袍闊袖,盤領大襟,兩側開衩,前後有擺,袖裉下有紅色蟒擺。通身繡有紋飾,前後衣心綴有高繡及圈金繡的半立體蟠龍紋樣,衣袖與下擺繡有遊龍戲珠、仙山、海水江涯紋樣,再穿插祥雲、雜寶等紋樣。
下著襯褲與鞋靴相連接,後者以木料雕刻而成,為黑色厚底官靴樣式。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本物件手部覆以白色顏料,是為「文手」除大拇指外,其他四指併攏,可做直、彎等動作。
本件戲偶為「白奸」,屬花面中的「奸」類。「奸」,顧名思義為反派角色,在淨行中可演繹出不同年齡階段,皆是無惡不作的反面人物。為壯年男性的形象,面部由桃白主色、黑為配色的圖譜覆蓋,兩眼作活動式的「活眼」,為「三塊合」結構之一,顧名思義為眼球可靈活轉動,目的是可顯現出情緒或滑稽的表情。蓄扎髯、部份戲偶兩眉間繪上一根長毛,意指個性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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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Pt-0197
典藏單位:台北偶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