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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臺南州警察與壯丁團團員合影照片
登錄號:T2018.001.5406的圖片(T20180015406_A001.jpg),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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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T2018.001.5406

尺寸:15 x 10.5 x 0.1cm
歷史分期:1895-1945(日本時代)
推測年份(西元):1920~1945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照片與相簿,人物
創作者/製造者:臺南州警察署
製造地:臺南
關鍵詞:臺南州、警察、壯丁團、保甲制度、照片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臺南州警察與壯丁團團員合影照片,一共有2張,2張的拍攝地點皆在戶外廣場上,後方為1棟平房建築物,左邊照片成員分為2-3排,第1排除正中央3位警察端坐椅子上以外,其餘成員皆盤腿席地而坐,後方成員則站立入鏡,所有成員皆著正式服裝並且戴帽,照片有些許泛黃,右邊照片第1排成員皆席地而坐,同樣所有成員皆著正式服裝並且戴帽,下方並寫有「台南州壯丁團幹部講習會ポンプ操法撮影」及拍照時間,此張照片在中央處有明顯毀損。
2.保甲制度源自清朝時協助政府維護地方安寧的保甲制,在日治時期,保甲制度是社會控制的重要工具。總督府訂定了《保甲條例》,《保甲條例》規定,已經建立保甲制度的地方,必須從各保所屬居民中,挑選10名17-40歲的中青年男子組成壯丁團,推選團長、副團長出任領導,主要協助警察維持地方治安,平日有軍事、紀律、操典之操練,以及消防訓練,壯丁團所需之器具費用及團員的出場餐費等津貼均由保甲民負擔,日治初期,各地游擊式武裝抗日義軍不時攻擊日人官署,壯丁團往往在警察指揮下協助鎮壓,平時則輔助警察夜警巡邏、緝盜等工作,此外,臺灣壯丁團經常舉辦講習會,進行思想教育。
參考資料:蔡慧玉,1995。保正、保甲書記、街庄役場─口述歷史(李金鎮、陳榮松,陳金和),臺灣史研究,2( 2 ):187-214。
編目者:委託編目-曲觀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09
編目日期: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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