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吳法
藝術類\書法
1982
墨、紙本
國立臺灣美術館
07700166
釋文:夫秋,刑官也,於時為陰:又兵象也,於行為金,是謂天地之義氣,常以肅殺而為心。天之於物,春生秋實。故其在樂也,商聲主西方之音,夷則為七月之律。商,傷也;物既老而悲傷。夷,戮也;物過盛而當殺。嗟乎,草木無情,有時飄零。人為動物,惟物之靈。百憂感其心,萬事勞其形。有動于中,必搖其精。而況思其力之所不及,憂其智之所不能;宜其渥然丹者為槁木,黟然黑者為星星。奈何以非金石之質,欲與草木而爭榮?念誰為之戕賊,亦何恨乎秋聲!」童子莫對,垂頭而睡。但聞四壁蟲聲唧唧,如助余之歎息。
款題/印記:節錄歐陽修秋聲賦。壬戌秋月。詹吳法書。鈐印二:詹吳法印。采芝。
出處: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詮釋資料,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