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類別:文物
材質:木質、織品
尺寸描述:77.5x36.1x2.2
關鍵字:竹北市、新竹、警察、消防、戰時體制、皇民化運動、社會團體、大東亞戰爭、二次大戰、日章旗、太陽旗、日本國旗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竹北庄警防團歡送旗,兩支一組,旗面為織品,旗桿為金屬材質,旗桿為木頭材質。旗面為象徵太陽中央紅圓的日章旗,一側上下有綁帶。旗桿間塗黑色,形成斑馬紋樣;頂端有圓球。
昭和18年(1943)日本當局公布「臺灣警防團令」,將既有的防衛團、消防組、壯丁團整併,在各行政層級設置警防團,警防團由團本部、分團、部、班構成,人員的任免權力掌握在知事、廳長、郡守、
警察署長,以達到警防命令一元化目的。警防團的正副團長多由在臺日人或臺籍地方領導階層擔任,一般團員則由18歲至50歲的男性構成,救護部門得設女性團員。警防團主要任務為防空、消防、救護等工作。本物件中的竹北庄,係昭和16年(1941)新劃分的區域,隸屬新竹州新竹郡,範圍即現今新竹縣竹北市。
登錄號:07-002-105-0053-0001-0
典藏單位:臺北市立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