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詳、不詳
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837~1837
尺寸:寬:42 x 高:86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42.00 , 原碑尺寸(高):86.00 , 原碑尺寸(厚):12.00
釋文:立石碑記,安徽李純菴。□問異□□□□□故土之悲,海外幽魂實憑祭祀之享!臺乃□□之區,各□□之□□。菴胞姪李曉齋,即炳□,前者寄跡在臺;身故,□在□□□□□□□□館義塚。是以捐資一百二十元,置買李三辰互□□□□□□□所,交付李雲龍掌管、出稅。議定全年稅銀八元,每□□□□□□□□□日,各交同善堂會館祭祀銀各四元;不得□□□□□□□□□□收存,以為修理房屋及姪曉齋墳墓祭掃之□。□□□□□□□□□□行□□;而同善堂會館諸同人,不得□□□□□□□□□□□□□□邑主□託□存案,□入交代。流□□□□□□□□□□□□□□。特勒石碑,豎立以垂永遠而昭…………。
道光十七年………。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38年(道光18年)安徽李純菴捐資購屋,以年租金交同善堂會館祭祀、修理房屋與為其姪曉齋墳墓祭掃之用。然碑面風化甚鉅,辨讀困難。
宗族每捐獻田園土地,以其租穀作為祠堂香燈之資,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
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子孫所覬覦,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望往明定族規垂世,以確保祭祀不廢。
登錄號:1958001044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