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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改建臺灣府城碑記拓本
登錄號:19580010537的圖片(19580010537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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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790~1790
尺寸:寬:146 x 高:262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146.00 , 原碑尺寸(高):262.00 , 原碑尺寸(厚):0.00
釋文:古來郡邑之設城郭,在國中則謹啟閉,以待四方之敂;在邊境則嚴鎻鑰,以資寇盜之防。凡民之奠其居、樂其業,足以長恃久安,而無不依賴焉。我朝自京師以至荒徼,一郡一邑,莫不臨江踐華因其地,飛樓雉堞壯其觀;外則有郭,下則有池;制之而善盡善,費之而不惜。其使民有安居之休,吏有盤詰之治,何其盛歟!
臺郡越在東南大海中,自前代不隸華夏,里居僻陋,村落參差;即鄭氏竊據,亦非中國規制。是以有可設之險,無捍衛之固。迨歸入版圖,其始也,大吏以瀕海沙淤,不宜環築;又以時有地震,雖築之亦不固。因周植木柵為垣,而繞以刺竹,隨時修補,以為守禦之防,蓋百有餘年矣。丙午歲,逆匪滋事,猝然而至,各屬無所備,城市為墟。惟郡城以居民稠密,而木柵完固,乃得統率兵民,力為保護,始獲安全,誠海外天險之區也。夫殊域形勝所關,區區竹木,誠不足以恃為屏翰;而況今昔異其宜、土地殊其利,一勞而永逸,不得不酌其情焉。於是大將軍協辦大學士嘉勇公福公康安、工部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公中左領德公成、兵部侍郎巡撫福建提督軍務徐公嗣曾,相時度勢,條陳善後事宜,首以改築土城入告。奉旨俞允,爰撥帑藏以速成之。舊制七門,缺其西一面,今添設券臺一。計袤延二千五百二十餘丈,佔工程十有二萬四千六十餘兩。自戊申仲冬至庚戌季夏,凡城樓、城垛、城門以及卡房、馬道、水洞之屬俱告竣。所謂遠邇量事期,計徒庸餱糧,以令役實加黽勉焉。今則烟火萬家,猶之內郡,褰裳至止者,爰樂闤闠之休。予忝守茲土,安敢不仰體聖上南顧之心,更化其獷悍之氣,其屏垣之衛,無不虞之來乎?後之君子,亦望戴之以恕,御之以寬;為保障,勿為繭絲;二三孓遺,庶有豸焉。不然者,雖金城湯池,究何補於黎庶蒼生之治哉?
是役也,始終襄事、日身編顧畚插之間不辭勞率者,為原任臺灣太守萬公綿前、前署馬巷別駕張公鼎、粵東孝廉陳超、蘇州上舍陳維修及郡人吳天河、陳必琛、林廷佐、韓高翔、戴鳳群、林朝英、黃國樑、郭友直、程拔魁、杜朝聘、林九□。因記城工之始末,並誌於石。
乾隆五十五年秋八月穀旦,知臺灣府事柳州楊廷理謹書。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90年(乾隆55年)改建臺灣府城碑記之下半段,係臺灣府城改建的記錄,詳述改建原由、工程內容、金額與工期,文末錄始終這次重修工程而不辭勞瘁者姓名,楊廷理立碑並書。本物件為其下半段之拓本。西元1788年(乾隆53年),林爽文事件平定後,清廷分別於臺灣府城、嘉義、鳳山三地修建城垣,以資捍衛;臺灣府城始由竹木為垣而改築土城,總理其事者為時任臺灣府知府楊廷理。

登錄號:19580010537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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