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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禁棍徒流匪侵擾碑記拓本
登錄號:19580010607的圖片(19580010607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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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778~1778
尺寸:寬:65 x 高:122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65.00 , 原碑尺寸(高):122.00 , 原碑尺寸(厚):0.00
釋文:特調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八級、記錄十七次李,為乞除奸弊,以杜後累事。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六日,據港東里枋□街舖民邱興泉、李大山,吳萬成、黃士偉、陳鼎盛等具呈前事,詞稱:「枋□□懸海角,居民婷處,每有無賴棍徒,潛住斯境,遇事生波。時或勾接罪類,乘間為盜;或賒借不遂,架詞妄控;甚至唆弄事主,捏名告害,視舖民如魚肉,欺小姓若草芥,種種弊害,難以枚舉。此等奸弊,若不呈乞亟除,枋民何生?嗣後倘有不法無賴棍徒,乞准泉等街眾會同鄉保、甲鄰,查寔呈稟究逐。至若街中善良,萬一被誣架害,泉等備具保結;應訊之處,自行赴案,不致上費天心,下累戮辱。如是,則奸弊除,地方靖;奸罪潛蹤而斂跡,枋民安心而樂業。呈乞准給示禁,沾感靡涯」等情到縣。
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准立碑示禁。為此,示仰枋□街舖民人等知悉;嗣後倘有不法棍徒及流罪潛跡,混藉命盜、扳累非辜,許爾等舖民會同鄉保、甲鄰,查寔指名稟究。其良民被誣架害者,亦即仝具呈保結繳縣,以憑嚴究責逐,斷不寬縱。各宜凜,毋違!特示。
枋□街舖民;邱興泉、李大山、吳萬成、黃士偉、陳鼎盛、王士誥、黃集利,朱沛源、懷德堂、黃豐源、彭茂興、謝泉裕、董泉盛、萬盛舖、福利舖、李泉吉、阮寶源、郭玉珍、王玉振、林珍成、邱協茂、惠興舖、張永壽、張富玉、陳瑞生、有恒堂、蔡興盛、林松茂、趙振陞、余慶源、林永成、吳長茂、王太原、顏泉美、源盛舖、玉興舖、同發舖、楊怡盛、游順興、資生堂、張泉發、楊怡振、黃漳盛、賴永漠、梁順興、陳光漣、林長興、趙義合、仁壽堂、方天生、長發舖、張集源、邱臺成、高資振、蔡義成、謝漳和、吳宏裕,仝立石。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 日給。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78年(乾隆43年)禁棍徒流匪侵擾碑記拓本,鳳山縣知縣李桐給立告示,嚴禁上述奸弊,以靖地方,以安民心。枋寮地懸海角,居民雜處,常有無賴棍徒潛跡,遇事生波;國勾結流罪欺壓善良,致令民不聊生。
游民、流丐、羅漢腳雖稱謂有別,但本質卻是互通的,此等社會邊緣人居無定所,隨處游走流竄,經常是「結黨成群,日為流丐,夜行鼠窃 」。所以游民、流丐、羅漢腳成為危害清代臺灣社會治安的根源,針對此類社會問題官方頒發給立告示碑。

登錄號:19580010607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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