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833~1833
尺寸:寬:75 x 高:157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73.00 , 原碑尺寸(高):157.00 , 原碑尺寸(厚):0.00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33年(道光13年)噶瑪蘭廳通判仝這年給立告示,明定加留餘埔界址與租納數目,並嚴禁漢佃越界侵削平埔族自耕田段以及抗欠「番租」,以安民生。西元1810年(嘉慶15年)侯補知府楊廷理奉委抵達噶瑪蘭,查辦開闢事宜;因念當地原住平埔族生性愚憨、不知藏蓄,議請加留各社餘埔,以為永業。至噶瑪蘭廳通判翟淦任內,始議官為招佃,並納「番租」。然日久弊生,加留餘埔以未曾勘丈定界,漢佃遂得影混匿墾,甚至剝削扣租,平埔族生計大損。碑原立於宜蘭市昭應宮(主祀天后,俗稱「媽祖宮」),後入藏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登錄號:1958001075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