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文騄
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894~1894
尺寸:寬:56 x 高:137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55.50 , 原碑尺寸(高):137.00 , 原碑尺寸(厚):0.00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94年(光緒20年)臺灣知府陳文騄給立告示,排解臺灣縣與苗栗縣人民爭水滋鬧;重申舊規,嚴禁再啟爭端。原碑無題,額刻「五福圳告示」五字,邊框花飾。
開設埤圳的目的,係為灌溉農田,改良土地,以裕民生,誠如《彰化縣誌》所述:「築陂開圳,引水灌溉,為兆民賴」。農民因耕種灌溉之需,就溪旁築埤開圳遠引溪流,因時有數條埤圳同引一溪流,於是屢為「爭水」而起糾紛,甚至互控於公堂。官府為息訟端,同時為確保埤圳順暢,所以每勒石示禁。
登錄號:1958001089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