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至經等2人
立契人:施至經, 蔡夢元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明治三十八年一月十九日
尺寸:長:28 x 寬:20cm
釋文:訴狀送達及ヒ期日呼出狀
原告 劉北鴻
被告 蔡夢元
右當事者問ノ明治三十八年(民)第一八號大租●●●●●●事件ノ別紙訴狀及送達候右事件ニ付キ明治三十八年二月十六日午前九時ヲ口頭辨論期日ト定メラレ候條當法院民事第 號法廷ニ出頭可有之候也訴狀ノ送達ヨリ十四日內ニ答辨書ヲ提出セラルヘシ
明治三十八年一月十九日
臺南地方法院
法院書記新田栗谷
台●下橫街一之
蔡夢元殿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蔡夢元訴狀送達及期日呼出狀。張數1張;戳印2枚,印文不明。此狀由臺南地方法院法院書記開立於明治38年(1905)1月19日。此狀內文為原告劉北鴻告蔡夢元,法院要求雙方於明治38年(1905)2月16日上午9時出庭答辯。
登錄號:1981001011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