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自發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902~1902
尺寸:長:20 x 寬:11cm
釋文:領收證明 (仁和里) 第五四0號 明治三十五年度臺灣總督府歲入 桶盤淺庄洪萬壽 代納人下橫街蔡自發 臺南廳 一金七拾參戔壹厘 但三十五年前期地租 一金四拾八戔七厘附加稅 右領收候也 明治三十五年 月 日 臺南廳收入官吏臺南廳属伊東發身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洪萬壽代佃人蔡自發繳納明治35年地租費和附加稅領收證明,有1枚「臺南廳收入官吏之印」章、1枚模糊日期圓章及2枚騎縫章。臺南廳洪萬壽代佃人蔡自發在西元1902年(明治35年)繳納明治35年前期地租73錢1厘和附加稅48錢7厘後,臺南廳收入官吏臺南廳屬伊東發身開立之繳納證明。該筆租稅納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度)臺灣總督府歲入。
登錄號:1981001015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