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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咸豐七年吳玉井將竹塹城南門內茅尾店厝轉典予麥恭所立契約
登錄號:19940010008的圖片(19940010008_A001.jpg),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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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玉井
立契人:吳玉井, 張國維、麥恭觀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咸豐柒年拾月
尺寸:長:39 x 寬:38cm
釋文:立轉典尾茅店厝地基契字人吳玉井自己有承典張國維觀茅尾店厝壹座弍進址在塹城南門內坐西拱東東至店前街路為界西至店後石路為界南至王家合墻為界北至充公地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別用建置欲將此店轉典先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就向與麥恭觀出首承典憑中三面估值典價銀柒拾大員正其銀并契即日仝中三面兩相交訖其茅尾店厝地基即日般空交付銀主前去掌管開張生意居住或別稅任從其便其店厝面限典五年自咸豐拾弍年冬止限滿之日聽典主偹齊典價銀柒拾大員取贖原契不得刁難如無取贖依舊付銀主掌管倘店厝被風雨損壞銀主先行收理登記在賬取贖之日照賬清還不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咸豐7年(1857)10月,吳玉井將承典自張國維座落於竹塹城南門內茅尾店厝地基,因乏銀別用建置,欲將此店厝轉典予麥恭,典價70大員,即日搬空茅尾店厝地基,交付銀主使用。限典5年,自咸豐7年(1857)冬起至咸豐12年(1862)冬止,至期由典主備齊典價銀70大員取贖,如無取贖依舊付銀主掌管。期間若因風雨店厝毀損,由銀主先行修繕登記在帳,取贖之日照帳清還,不得異言。此店厝為吳玉井物業與他人無關,恐口說無憑,立據為證。契紙一張,無戳記。立契人吳玉井;代筆人周接花;為中人楊士宇。

登錄號:19940010008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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