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金生
立契人:林白氏蔭, 王金生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昭和七年拾月弍拾壱日
尺寸:長:25 x 寬:34cm
釋文:土地贌耕繼續証書
以台中市寶町五丁目參番地林白氏蔭為甲大屯郡烏日庄烏日壹弍弍番地王金生為乙今般左記轉贌耕條件契約締結
一大白拾弍年五月弍拾弍日甲與乙土地轉贌耕証書締結之件今般甲乙都合以別紙土地贌耕年期延長及贌耕料增加之事
一轉贌耕期限延長繼續自昭和九年陸月起至昭和拾七年拾弍月收成後迠
一轉贌耕料每壹個年官半斗貳拾壹石(在來種糧)分早晚兩各對半照該地製糖會社依時結價完納
於甲
一轉贌耕無利磧地金乃照別紙大白拾弍年五月弍拾弍日之贌耕証書內金參拾糸之繼續於甲候此延長期限滿期之時返還於乙
一其他條件乃照別紙記載履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大正12年(1923)王金生土地贌耕繼續證書,以臺中市寶町五丁目參番地,林白氏蔭為甲,大屯郡烏日庄烏日壹弍弍番地,王金生為乙,今般左記轉贌耕條件契約締結。甲與乙土地轉贌耕証書締結之件,甲乙都合以別紙土地贌耕年期延長,自昭和9年6月起至昭和17年12月收成。用印8枚。
登錄號:1995001041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