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占、 王古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938~1938
釋文:土地賃貸借契約書
今般賃貸人林木岩與貸借人王古關於土地賃貸借之契約締結如左
第一條 土地表示記載於末尾計四筆
第二條 租穀(借貸)壹個年定穀六千六百斤若播蓬萊種六千六百斤照左記之條件繳納
但雖是契約期間中每參個年如有双方之恊議租穀可得增減
一、穀乃係其土地之生產品必須充分乾燥精選倘不能以穀繳納之時可得照繳當時繳納地之時價以現金或其他之生產物代納
二、租穀繳納期分為每年舊歷六月末日之二期第一期繳納年額十分之五
舊歷拾壹月末日
第二期十分之五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38年(昭和13年)林占土地賃貸借契約書,共1張。賃貸人林占,與賃借人王古,關於土地賃貸借之契約締結條項共9條。立會人新巷庄農業組合長瀧野平四郎。土地在新巷共4筆,租穀(借貸)每年6600斤,於每年舊6月末與11月末繳納,若遇兇年則以實收六四分,水租等由貸借人負擔。賃貸借期自西元1938年(昭和13年)新曆12月8日至西元1943年(昭和18年)新曆12月7日止,共計5年。契面上有林占、王古2人姓名圓印,新巷庄農業組合長印。有日本政府叁錢印花稅票。
登錄號:1995001061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