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眉千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776~1882
尺寸:長:48 x 寬:44cm
釋文:立再給墾字大武郡社通事金眉千承通社祖遺有公出一所坐落土名湖水坑福德庙后東至遊宅西至楊宅南至山后北至坑四至明白為界昔經給墾與上手為據因失火遺滅茲劉賜又轉賣之曹●夫歷年帶納租稅銀弍錢正合給完單為炤明係崎峯●可載種●●竹木不堪經丈●恐日后滋弊生端為此再給墾字●●以為●據日后不敢加●但稅等情●係二比甘愿各無及悔口恐無憑再給墾字一紙付執存炤
批明契內壹字一個 印:●●●●●●●●
中見人林大有
乾隆肆拾壹年拾弍月 日立墾字壹紙 印:●●●●●●●●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76年(乾隆41年)金眉千立再給墾字,共1張,契面上有中見人林大有花押,官印「給大武郡通事金眉千戳記」4枚。立再給墾字大武郡社通事金眉千,有承通社祖遺有公山一所,坐落土名湖水坑(彰化縣員林市湖水里)福德廟后,昔繼給墾與上手為據,因失火遺滅,劉賜又轉賣曹傑夫,合給完單為炤。為避生端再給墾字一帋,付執為炤。及至西元1882年(光緒8年)另立出賣田頁而在立約批炤。
登錄號:19950010037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