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其藻等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931~1931
尺寸:長:25 x 寬:18cm
釋文:六
昭和六年ヒ民第二九三號
判決
台中州大甲郡大甲街大甲三百八番地
上告人林其藻
仝州三百三番地
上告人林國芳
仝州百十九番地
上告人林元
仝州十八番地
上告人林炳焜
仝州六十九番地
上告人林瑞
昭和六年十二月一日判決言渡
昭和六年十二月二日判決原本領收
書記井上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31年(昭和6年)林其藻等判決書,共1張,昭和6年上民第293號判決。上告人為臺中州大甲郡大甲街大甲308番地,林其藻、林國芳、林元、林炳焜、林瑞等。西元1931年(昭和6年)12月1日判決言渡,西元1931年(昭和6年)12月2日判決原本領收,書記井上。
登錄號:1996001013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