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居添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11~1811
尺寸:長:45 x 寬:42cm
釋文:契後批明此業係添閱分應分與兄弟無干再炤 立典契人北投陳居添有明典過北投□番園一所東西四至界址載在大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叔兄弟姪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陳拓觀出首承典價銀一十六□元正其銀□日仝中交收足訖其園付與銀主招佃耕作掌管不能重張典掛他人如有不明添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恐口無憑立典契一紙并上手繳連其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契內銀一十□大元正付執再炤 為中人蕭祺 知見人陳弁宗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11年(嘉慶16年)陳居添立典契,立契時間為西元1811年(嘉慶16年)7月。地點位在北投社,立契人為陳居添,內容為:「陳居添有明典過北投社番園壹所,東西四至界址載在大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叔兄弟姪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陳拓出首承典,價銀壹拾陸□元正。」
登錄號:1997001008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