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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李文旺公碑記拓本
登錄號:19970011226的圖片(19970011226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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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詳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藝術圖像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媒材:砂岩石
年代:1844~1844
尺寸:寬:53 x 高:84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53.00 , 原碑尺寸(高):84.00 , 原碑尺寸(厚):0.00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44年(道光24年)李文旺公碑記,碑額題刻「李文旺公碑記」六字;臺南市白河區崎內里李姓者居多,皆來臺開拓的李文旺後裔,其後形成內崎內、外崎內兩派系。西元1844年(道光24年)因祭祀公業不肖族人侵吞,引起同宗糾紛;乃請公親族衆和解息事,並將祀業契卷勒石,以杜盜契私賣,即成本件碑記。
該碑文主要以家族成員為約束對象,故其立碑地點乃是私人祠堂,此為立碑地點中較特殊者。寺廟祠觀為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對祠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不論是人力的支援,亦或財物的捐助,皆是不遺餘力。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以為祭祀所需之資。部分「角頭大廟」由於信徒眾多,每有信徒捐獻墾地,以其租穀作為祠廟香燈之資,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祠廟的田園、屋宇、財物皆為神祇祀業,係屬私人團體的產業,因此祠廟設有管理委員會以保管龐大祀業。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者所覬覦;或總理、董事、首事等管理人濫用花銷;或寺中僧、尼私自變賣;或為棍徒所侵佔。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信徒乃秉請官府給立告示、或自訂規約示告。

登錄號:1997001122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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