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溫義, 程紅塗
立契人:廖溫義, 程紅塗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昭和六年十一月貳日
尺寸:長:25 x 寬:34cm
釋文:870815.01
昭和六年(支)第一六四三號
支拂命令
虎尾郡西螺街西螺九九一番地
債權者 廖溫義
仝郡仝街捕心六三0番地
債務者 程紅塗
請求ノ目的
一金蓬米籾參千參百斤 貨貸料
外ニ右金額ニ對シ昭和 年 月 日ヨリ辦濟ニ至ル迄
ノ割合ニヨル利息
一金若こ籾メキトキい籾千斤付金三十五亦割合ニ依●時價換算金壹百拾亦五拾戔
一金四絲九拾壹錢也 督促手續費用
右債務者ハ此命令送達ノ日ヨリ二週間內ニ
前記請求額ヲ辦濟ス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昭和6年(1931)11月2日廖溫義法院通知,張數2張。「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印」戳印1枚,「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法院書記印」1枚,共計戳印2處。債權者廖溫義與債務者程紅塗,請求目為一金蓬米籾3300斤,送達後要在2週內辦理。
登錄號:1998001082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