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承丕等2人
立契人:廖承丕, 廖溫義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昭和十二年八月六日
尺寸:長:25 x 寬:17cm
釋文:870828.01
保證書
登記ヲ受クベキ不動產ノ表示 末記ノ通
右登記ノ目的土地賣買登記
一保證人カ受ケタル登記
(甲) 村中小市ハ大正拾貳年貳月貳日虎尾郡西螺街頂湳八番ノ貳
原野 四厘五毛六糸
登記第五0八號 順位 一一冊五九丁
(乙)村中ワトハ昭和拾年八月七日虎尾郡西螺街頂湳八番ノ貳
原野 四厘五毛六糸
登記第五0八號 順位 一一冊五九丁
右ハ不動產登記法第四拾四條ニヨリ左記登記義務者ノ人違ナキコト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昭和12年(1937)8月6日廖承丕保證書,張數2張。「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出張所」戳印3枚、「村中」方形戳印3枚、「村中」圓形戳印2枚、「司法書士村中小市」戳印1枚,共計戳印9處。此為廖承丕保證書,目為土地買賣登記,保證人為村中小市與村中ワト。並附有土地表示。
登錄號:1998001083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