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溫魁等3人
立契人:廖溫魁, 顏帆等2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昭和拾四年五月廿六日
尺寸:長:28 x 寬:38cm
釋文:土地賃貸借契約書
此次賃貸人廖溫魁與賃借人顏帆、李蕃薯締結土地賃貸借契約如左
第一條 土地表示載明在契約書尾計 筆
第二條 借貸限以占種籸為準每壹個年額參萬壹千七百參拾九斤照左記條件納之
一、 籸要該地上之生產物又要十分乾燥及精選無混入雜物之品
二、 借貸之納期每年分作早晚兩期納付但第一期要納借賃之年額十分之 第二期要納十分之
三、 納付場所 於賃借人宅
四、 天災地變或者可準天災地變之事由所致收穫量多大減收之時双方協議而決定
五、 若不能以籸納之者受賃貸人之承認可以照納入期之時價換算金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昭和14年(1939)廖溫魁等3人土地賃貸借契約書,張數1張。「廖溫魁」戳印4枚、「顏帆」戳印4枚、「李蕃薯」戳印4枚、「陳頂」戳印4枚、「林財榮」戳印3枚,共計戳印17處。此次賃貸人廖溫魁與賃借人顏帆、李蕃薯締結土地賃貸借契約,借貸限以占種籸為準每1個年額31739斤照左記條件納。
登錄號:1998001097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