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木茸、 廖溫正
立契人:陳木茸, 廖溫正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六月十二日
尺寸:長:25 x 寬:36cm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民國38年(1949)出租人廖溫正與承租人陳木茸仝立臺南縣私有耕地租約,共1張。內容記載臺南縣私有耕地租約,南虎字第32號,出租人廖溫正之私有耕地虎尾鎮過溪子地號54-4、56、54-6租予陳木茸,詳載三筆土地之坐落、地目、等則、面積、正產物總收穫量(台斤)、租率以及租額等數據;租賃期間自民國38年(1949)1月1日起至43年(1954)12月31日止;租率規定依正產物收穫總量為375‰最高額,其原低於375‰者從其原有約定之規定計算。又應納地租之繳納地點為臺南縣虎尾鎮頂溪里三戶,而水租負擔則分為特別水租由出租人負擔,普通水租由承租人負擔。租約末端有承租人陳木茸用印、出租人廖溫正用印,以及證明人虎尾鎮長陳餘泉,用「虎尾鎮長山□」與「□□□□□□□□公所□部」之印,以上印記各1枚,另承租耕地表的四角有「陳木茸印」4枚,共計8處印記。立約日期中華民國38(1949)年6月12日立。
登錄號:1999001042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