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人:羅享傳, 陳果、蘇承秉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19~1819
尺寸:長:55 x 寬:82cm
釋文:880888.001 立杜賣葛絕盡根契字人羅享傳有承父明買得水田一叚坐落中港牛欄場隆恩圳南東至蕭阿帶田為界西至潘阿捷田為界南至車路為界北至陳味田為界四至界址仝中面踏分明原帶屯社二租共二石九斗七升正明帶竹頭坡圳水分□灌溉一甲二分五厘正今因欠銀別置愿將此田出賣先問房親伯叔兄弟人等不欲承受後托中引就送與陳果蘇承秉二人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言議時價銀一佰九十太員正即日憑中銀契兩相交收足訖其田付銀主耕作永遠掌管為業一賣千休寸土不留永斷葛絕日後子孫不得言及增贖亦不敢洗找等情保此田承父物業與叔兄弟姪無干並無重張典掛交加不明等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19年(嘉慶24年)羅享傳立杜賣葛絕盡根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10,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4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4。立契人為羅享傳,有承父明買得水田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中港牛欄場隆恩圳南,原帶屯社二租、帶竹頭坡圳水分。因欠銀別置,將此田出賣與陳果、蘇承秉2人,交易金額為價銀190大員。西元1788年(乾隆53年)林爽文事件結束後,清廷決定在臺灣實施番屯制度,由各熟番番社挑選人員編成屯丁。番屯制度下相關土地開墾的收入,會用做為屯租的來源。
登錄號:1999001095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