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再傳等4人
立契人:再傳、子良, 銀曹、再譽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光緒十八年十一月
尺寸:長:48 x 寬:48cm
釋文:仝立分管嗣業合約字人長房生下再譽次房生下再傳四房生下子良五房生下銀曹窃謂兄弟讓國夷齊之懿德猶存祀事孔明先王之享祀不忒今兄弟豈不欲效古人之法乎夫古人之法惟計祀事之馨香而已茲大六房之條目經已配合作六份均分而第三房早世此誠同氣同胞之足念也爰乃邀請房親相議愿將長二四五各房各過一子仝承第三房之禋祀當堂在場議定此第三房之嗣業及家器什物等項一切作四份均分日後子孫不得異言生端滋事但願繼續承承以振門楣是所厚望也口恐無憑仝立分管嗣業合約字四紙一樣各房各執一紙永遠存炤
一批明長嗣男再傳應得蘆竹頭園一節在西畔東至橫路西至蘆竹仔脚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光緒18年(1892)再傳等仝立分管嗣業合約字,立契時間為光緒18年(1892)11月。地點不詳,立契人為再傳等房,內容:「再譽等大六房之條目,經已配合作六份均分,而第三房早世,乃邀請房親相議愿將長二四五各房,各過一子仝承第三房之禋祀,當堂在場議定此第三房之嗣業及家器什物等,項一切作四份均分,日後子孫不得異言生端滋事。」
登錄號:1999001021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