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來春
立契人:李來春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咸豐拾壹年拾月
尺寸:長:49 x 寬:47cm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咸豐11年(1861)10月,大甲東社李來春,有大甲東舊社前自置物業四段,歷年納番主大租穀一斗,今因乏銀別用,願將此物業四處退典,圳堵庄張文出首承典,議定時價田銀共計一百二十大員,銀即日交收取訖,四處田園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居住,恐口無憑,同立退典田茅屋園契字。契紙一張,多處破損。無戳記。立契人李來春;為中人王邵蘭;在場人李興觀;代筆林騰田。
登錄號:2002001026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