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07.0058
尺寸:87.2 x 51.4cm
歷史分期: 1736-1796(清代-乾隆)
推測年份(西元):1762~1779
年代描述:乾隆27年9月26日、乾隆44年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楊經毓、楊經美,依口代筆人鄭君薦
製造地:苗栗通霄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吞霄北勢庄、大租谷、淡防廳
文物描述:本組為乾隆27年9月26日(1762年11月11日),楊經毓、楊經美給陳門羅氏、陳明才立杜根賣水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楊經毓、楊經美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早年與陳畿皇共同開墾,座落土名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面積1甲7分5厘,每年納大租谷14石之水田,在中見人林元志、張秀聰、陳文彩的仲介,楊阿青、叔楊用化、劉振賢的見證下,以85大圓賣與陳畿皇之妻子與兒子陳門羅氏、陳明才。本件依口代書人鄭君薦。乾隆44年(1779),淡防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6312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65兩4錢5分與納稅銀1兩9錢6分3厘。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