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32.0004
尺寸:80.2 x 53.8cm
歷史分期: 1861-1875(清代-同治)
推測年份(西元):1871~1872
年代描述:同治10年11月、同治11年4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許清龍等、代筆人振榮;淡水廳正堂
製造地:臺北北投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嗄嘮哵洋、湾湾番厝、北投社、水磨坑、磺溪圳
文物描述:本組為同治10年(1871)11月,許清龍、許甲冑同二房胞姪許來發等給林泉吉號之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成伯父先年明買過潘牙、潘眉仝胞姪潘耀、潘康之水田,座落嗄嘮哵洋土名湾湾番厝前(今臺北市北投區),遞年共納北投社大租粟3石,帶配水磨坑水與磺溪圳水流過自己梘充足灌溉。今因兄弟乏銀別創,以700兩賣與林泉吉號。本件在場在場知見母親王氏、胞姪母親高氏,知見人胞兄永全,為中人高市潭、陳寬裕,知見併代筆胞姪振榮。本件蓋有理番分府給內北投社通事萬國忠長行戳記印、清賦驗訖印。同治11年(1872)4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7088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地點位於嗄嘮哵洋土名湾湾番厝前,價銀700兩與納稅銀21兩。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