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媽等2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28~1828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28年(道光8年)阿媽等2人立杜賣盡根絕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為。立契人為房裡社番婦阿媽、子瓦厘。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埔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隘口藔坑,配納猫盂社大租粟。阿媽等2人因乏銀別創,將此田埔地賣給漢人杜諧老。交易金額為佛面銀38大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登錄號:2003001455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