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01.0233
尺寸:2.3 x 2.3 x 0.6cm
歷史分期:1945-(二戰後)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證明證件
關鍵詞:臺中縣議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一紀念徽章,為「南投縣議會的紀念章」,徽章的下方印有中華民國的國花「梅花」,上方印有「南投縣議會」的字樣。
南投一地在清治、日治時期皆設有行政區,隨著地方行政的改制,有時為獨立行政區,有時隸屬於今日臺中縣。1946年,從中國奉命前往臺灣進行接收工作的行政長官公署為籌備實施縣市地方自治,決定成立過度時期的民意機構「臺中縣議會」――此即南投縣議會的前身。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臺灣省政府於1950年4月公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並於同年10月21日將南投由臺中縣的版圖中劃出,單獨設縣,隨後舉辦第一屆南投縣議員選舉。
參考資料:黃錦堂,1999。展望「精省」後地方自治法之發展,新世紀智庫論壇,5,頁:60-67。
編目者:委託編目-亞洲數位典藏02
編目日期: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