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11.0072
尺寸:10.1 x 14.6 x 8.6cm
歷史分期: 1723-1736(清代-雍正)
準確日期:1926/09/25~1926/09/25
年代描述:大正15年9月25日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書籍,工具書
創作者/製造者:常木行清編
製造地:臺北市
關鍵詞:法律、全書
文物描述:1.本件《臺灣六法》由臺灣總督府事務官佐藤續監修,臺灣總督府屬青木行清、諏訪鶴雄編著,大正15年9月25日三版,由臺灣日日新報社印刷。書的封面與書背等已嚴重損毀。
2.日本明治維新後不久,為建構現代型政府組織及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即著手編纂內容與西歐相同的現代化法典。日本先以法國為典範,再受到德國法影響,逐步進行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民法典和商法典、民事訴訟法典、憲法典的編纂,雖民商法典因發生論爭而遲至1898、1899 施行,但在日本領有台灣的 1895 年,以近代歐陸法律為規範內涵的日本「六法體系」(前述五種法典加上行政法合稱為「六法全書」),幾已確定。
參考資料:王泰升,2018。臺灣法學發展史及其省思,簡資修主編,2014兩岸四地法律發展,頁:45-169。臺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02
編目日期: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