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28.5325
尺寸:26.7 x 36.6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推測年份(西元):1963~1963
類別一:器物類,醫療衛生,藥品
創作者/製造者:明通製藥家庭配置社張日通
製造地:臺中市
關鍵詞:明通神藥、治痛丹、明通保身丹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明通寄藥包。此物件分兩面,一面有最上方印有臺灣省衛生處許可字樣,明通牌葫蘆商標在中間,商標下有3藥品包裝圖,分別是明通神藥、治痛丹和明通保身丹。最下方有民國52年(1963)的24節氣日期。在此面還印有文字,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註冊證第1363號、省藥學諸博士方劑、救急好藥家庭常備、高貴西漢藥配合和明通製藥家庭配置社。另一面上方有3藥品包裝,分別是小兒咳熱散、腹瀉片和治傷風。藥品包裝下方有一個表格「配置個數記錄」,有18種藥名以及主治效能,每種藥名下有格子填寫價格與數量。此面最下方還附有食物中毒圖。
2.昭和年間(1927-1945),日本藥商杉澤榮貫堂將富山縣的「先用後利」賣藥制度引進臺灣,西元1940年代彰化地區有一批人受僱於杉澤榮貫堂在全臺配置藥品,此為臺灣人將日本人「家庭配置」改稱為「寄藥包」的肇始。目前存留下來的藥包包裝大部分是臺灣省衛生處許可,證明寄藥包約在臺灣省衛生處總管全臺衛生業務的時期最為興盛。1970年代以後因為藥政管理步入正軌、製藥產業政策緊縮、藥局和私人診所增加等原因,民眾逐漸減少對寄藥包的需求。
參考資料:吳秋儒,2012。臺灣古早藥包,頁67-68、85。新北:博揚文化。
編目者: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D
編目日期:201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