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28.5481
尺寸:38 x 28.8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準確日期:1949/09/19~1949/09/19
年代描述:民國38年9月19日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政治社教,證明證件
創作者/製造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製造地:臺北
關鍵詞:判決、文件
文物描述:1.本件為「民國三十八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書公字第九九七號」。保存狀況不佳,蟲蠹嚴重,中有十字摺痕,四邊磨損、破損嚴重。
2.內容由聲請人林平銮有一函件寄與對造人廖張慶,需由在場人臺灣臺北地法院公證人李宇柱證明無誤。左側共有三方印,一為林平銮之印、二為李宇柱之印、三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之印。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02
編目日期: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