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2.0144
尺寸:36.9 x 50.7cm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推測年份(西元):1828~1828
年代描述:道光8年11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傅雲鴻
製造地:屏東
關鍵詞:典讓契約、新北勢庄
文物描述:本件為道光8年(1828)11月,傅雲鴻給劉德興立出典菜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傅雲鴻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自己買得,座落土名新北勢庄西柵門首內(今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之菜地,在說合中黃慶祥之仲介,以及張福興的見證下,以14大圓典與劉德興,兩造約定不限年限贖回。
(全文如下)
立出典菜地字人傅雲鴻,今有自己續買得菜地一所,坐落土名新北勢庄西柵門,首內園地一塊,東與慶禮糞房為界,南與涂家賴家二姓園為界,西與庚路竹墩為界,北與德興自己園地為界,四址分明。今因乏銀應用,情愿出典于人,有兄弟等不能承領,托中引就于劉德興兄出首承典,當日凴中三面言定,典價銀壹拾肆元正,其銀字即日仝中兩交明白,中間並無短少等情,亦無重復等弊,自典之後即交承典人鋤種掌業,出典人不得異言,其典地亦不拘年限,贖回之日銀到地還,承典人亦不得延抗,此係二比甘愿,兩無反悔,恐口無凴,立出典字一紙並付上手原契一紙,共二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實領到典價佛銀壹拾肆元正所領是實。
又批明其園籬一帶梹榔樹計共有弍拾陸頭,贖回之日依舊交還不得損失批的。
說合中黃慶祥
在場見張興福
道光捌年拾壹月日立出典菜地字人傅雲鴻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