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2.0156
尺寸:47.4 x 50.6cm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推測年份(西元):1837~1837
年代描述:道光17年10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黃茂、黃合生、黃來芹、黃意成、黃仁生,代筆人楊澄清
製造地:屏東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義民亭西勢庄
文物描述:本件為道光17年(1837)10月,新園港公庄黃茂、黃來芹、黃意成、黃合生、黃仁生兄弟等人給吳隨之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黃茂兄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祖父座落土名義民亭西勢庄(今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面積2分5厘,帶納大租粟2石庄栳(庄栳為2斗5升之容器)之田園及竹林樹木等,在中人吳扶祖的仲介,以及弟黃烏生、兄黃元炯的見證下,以佛銀184大圓賣與吳隨。本件代書人為楊澄清。
(全文如下)
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人,新園港公庄黃茂黃來芹、成意、合生、人生兄弟,有承祖父田園壹所,并竹木樹木一盡在內,田弍坵園壹坵共叁坵,受丈弍分伍厘年帶納大租粟弍石庄栳正,坐落土名在義民亭西勢庄,東至徐家趙家吳家田圳溝,西至潘家趙家園,南至潘家溝底田,北至吳家田園,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應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 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招與吳隨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值價佛銀壹佰捌拾肆大員正,即日銀契親收足訖田園踏付與隨掌管,永遠為業一賣千休,後日子孫不得言找洗生端茲事,此田園茂、芹承祖父應得實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一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為碍,如有等情茂、芹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壹紙,併繳前典契壹紙共兩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值價佛銀壹佰捌拾肆大員正親收足訖,批明再炤。
為中人吳扶祖
代書人楊澄清
在場人同弟黃烏生
知見人同兄黃元炯
合生
芹
道光拾柒年拾月日立杜絕賣盡田園契字人新園港公庄黃茂
意成
仁生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