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8.1447
尺寸:62.9 x 50cm
歷史分期: 1796-1821(清代-嘉慶)
推測年份(西元):1797~1797
年代描述:嘉慶2年12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胡公仕、胡台福;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製造地:淡水興直保庄
關鍵詞:淡水、興直保、內庄仔、黃元華
文物描述:本件親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字與契尾是嘉慶2年(1797)胡公仕、胡台福兄弟將坐落淡水興直保庄山腳土名內庄仔的田賣給黃元華,價銀清水鏡銀1,160大員。契約保存不良,有多處蟲蛀痕跡及水漬痕。契尾破損更為嚴重,無法辨讀內容。董事下方印有「淡分府給明志書院董事林啟泰戳記」,田僯、原中、在場見、為中人、知見銀人、立契人下方有花押。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