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8.1452
尺寸:48.1 x 47.6cm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準確日期:1898/02/02~1898/02/02
年代描述:明治31年2月2日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兵保、兵往、掽銀、阿三,代書人兵阿三
製造地:臺南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三重溪庄
文物描述:本件為明治31年(1898)2月2日,兵保等給葉國之仝立杜絕盡根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卓猴社番兵保、兵往、侄掽銀、阿三等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祖父母留下,坐落三重溪庄之田地,在中人歐陽春的仲介以及兵元生的見證下,以佛銀10大圓賣與三重溪庄葉國。本件代書人兵阿三。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