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泰南
立契人:吳泰南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嘉慶九年甲子歲九月
尺寸:長:44 x 寬:42cm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04年(嘉慶9年)吳泰南立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彰化縣邑用印」2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吳泰南。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猫羅保桞樹湳庄南畔石仔崙車路邊,配納正供谷、福德爺香祀谷。吳泰南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林杜氏。交易金額為佛面番銀304元。正供,係指法定的賦稅。清代臺灣漢人的開墾土地課稅,在劉銘傳實施清賦前由大租戶向官府繳納,稱為正供。此水田帶有配納正供谷、福德爺香祀谷,林杜氏買下水田後,必須代吳泰南繳納。
登錄號:20050010091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