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明遠
立契人:陳明遠、陳明發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咸豐柒年捌月
尺寸:長:24 x 寬:52cm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咸豐7年(1857)8月,陳明遠、陳明發等,承祖父遺下鬮分應管向典岸裡社阿沐阿眉、阿四老阿眉社口庄聖母宮邊水田一處,帶屋宇竹木等項,遞年額納業主租穀一百二十石,經業主付立典約,今因乏銀別創,兄弟相商願將水田併屋宇竹木等項,所有界內諸物一盡出退與人,呂曜初出首承頂,當日議定出得時值退典價銀九百五十大員,即日銀字兩相交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所有界內諸物一盡交付呂曜初前去掌管收租抵利,日後任從呂曜初官向業主交關換約,今欲有憑,立轉退典番田併屋宇等項字。橫幅契紙一張(或二張相連)保存完好。一枚戳記「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總通事潘崇恩長行戳記」。立契人陳明遠、陳明發;在場潘崇恩以印代簽、克甘、克君;為中人王群。
登錄號:2005001172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