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6.006.0018
尺寸:39.9 x 27.9cm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準確日期:1907/01/28~1907/01/28
年代描述:明治40年1月28日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證明證件
類別二: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創作者/製造者: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
製造地:新竹
關鍵詞:法院、公證、謄本、新竹、望月恒造
文物描述:本件為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核發的土地買賣契約公證文件,共4張。買賣標的物土地座落於新竹廳竹北二堡太平窩庄,明治40年1月21日賣主范士錦將土地賣給買主劉阿火、劉阿田兄弟,買賣價金195円40錢。於同年同月28日由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公證官吏臺灣總督府法院判官望月恒造核發的公證書,第1、2張是土地買賣契約謄本,第3張是3位當事人的住址、職業、姓名及蓋印,第4張則是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公證官吏臺灣總督府法院判官望月恒造的蓋印。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