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再、李再
立契人:李再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11~1811
尺寸:長:50 x 寬:30cm
釋文:立賣盡杜絕契人李再。有承祖父鬮分應得厝地一所,坐落仙公廟前。東至蕭宅界,西至自己竹腳為界,南至自己竹腳為界,北至邱家園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並北勢竹數株在內。先年胞兄應德經典別人后,備便契內銀取贖原契一帋,起盖屋居住。謂母親身故,此將無奈。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向與林肇基出首承買時價花邊銀四大員正。其銀契相交訖,其厝地隨即齊界址付肇基前去起盖掌管,永為己業,一賣盡休。日后不敢言及貼贖生端等情。保此厝地係再兄弟應得物業,與房親兄弟叔侄無干,亦無不明為碍。如有不明,再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甘愿,永無反悔。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11年(嘉慶16年)李再立賣盡杜絕契,張數為張。戳記有。立契人為李再。有承祖父鬮分應得厝地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仙公廟前,並北勢竹數株在內。謂母親身故,此將無奈。因乏銀費用,賣與林肇基,交易金額為花邊銀4大員。
登錄號:2007001043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