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明善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嘉慶
尺寸:長:48 x 寬:35cm
釋文:立找盡絕契人下淡水社潘明善。有承叔祖加猫開懇埔田弍叚,同壹處,受種共捌分,年配納租粟弍石,土名□在番仔厝港墘后洋,東西四至界址登載在前典契內明白。前嘉慶柒年加猫叔祖乏銀費用,典過加冬門庄余仁觀佛銀壹佰柒拾大員,其田歴管無異。今又因乏銀費用,再托中向原典主找盡絕出佛銀柒拾大員正,合 典□契面銀弍佰肆拾大員正。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訖,其田乃付永管無殊。言約自今以往壹賣千休,日后子孫不得言找貼贖生端滋事。此係兩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找盡絕契壹紙,并繳連前典契壹紙,合共弍紙,付執為炤。 ……契面銀柒拾大元,合前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嘉慶年間潘明善立找盡絕契,共1章,有4枚戳記,包含「業主 下淡社番明善圖記」2枚、另外2枚戳記無法辨識。本契約年代為嘉慶年間,立契人為潘明善,為中人黃中道,代筆人潘成。契約內容為西元1802年(嘉慶7年)下淡水社潘明善因乏銀費用,欲以先前典予加冬□庄余仁之土地(土名番仔厝港墘后洋)向原典主找洗佛銀70大員,加上原先典價170大員,共計240大員。此為找盡絕契,日後不得貼贖。
登錄號:2007001044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